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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拟开展26个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11计划)评估工作

2017-02-06 10:13:13  
[导读] 为规范“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简称“111基地”)管理和运行,更好发挥评估工作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进一步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和引智工作绩效,教育部和国家外国专家局日前决定组织开展“111基地”评估工作。

  为规范“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简称“111基地”)管理和运行,更好发挥评估工作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进一步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和引智工作绩效,教育部和国家外国专家局日前决定组织开展“111基地”评估工作。

  本次评估的对象涵盖2006年批复立项、2011年获得滚动支持、立项建设已满10年的26个“111基地”(名单见附件1)。评估内容包括学科建设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合作研究与协同创新水平、国际化团队建设和青年拔尖人才引进、管理运行和开放共享、存在主要问题、发展目标和依托单位支持等。

  据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简称“111计划”)基地5年进行一次周期性评估,评估工作由“111专委会”或委托第三方专家组进行,对于未通过评估的“111基地”将被要求整改或淘汰。对建设成效显著、验收结果良好的“111基地”可继续滚动支持5年。

  通知如下:

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评估工作的通知

教技司[2016]486号

有关高等学校:

  为规范“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简称“111基地”)管理和运行,更好发挥评估工作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进一步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和引智工作绩效,根据《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实施与管理办法》(教技函〔2016〕4号),教育部和国家外国专家局决定组织开展“111基地”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06年批复立项、2011年获得滚动支持、立项建设已满10年的“111基地”(名单见附件1)。

  二、评估内容

  学科建设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合作研究与协同创新水平、国际化团队建设和青年拔尖人才引进、管理运行和开放共享、存在主要问题、发展目标和依托单位支持等。

  三、评估程序

  本次评估工作由“111计划”管理办公室统筹协调,由“111”计划专家委员会具体实施。

  1. 参评基地提交《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评估申请报告》(附件2)。

  2. “111专委会”对参评基地进行分组答辩评审,按照评分指标体系打分并进行排序。

  3. “111计划”管理办公室对评分排名后20%的基地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估。

  4. “111计划”领导小组根据答辩成绩和现场评估情况确定并公布评估结果。

  四、评估结果

  本次评估结果分优秀、良好、较差三个等级。对优秀和良好的基地可给予后续支持政策并优先推荐承担国家国际合作计划相关任务;对较差的基地予以整改或淘汰。

  五、相关要求

  1. 参评基地按照评估工作的总体要求,认真总结和梳理,编写评估申请报告。针对评估内容准备会议答辩材料、相关支撑材料,并做好现场评估准备。

  2. 依托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于2017年3月20日前将评估申请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一式2份报送教育部科技司综合处,同时通过各高校引智项目管理系统上报评估申请报告电子版。

  3. 会议答辩拟于2017年4月进行。汇报采用PPT形式,时间30分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111计划”管理办公室教育部科技司联系人:杨文辉、王骁

  联系电话:010-66096358

  电子邮箱:zh@moe.edu.cn

  “111计划”管理办公室国家外国专家局教科文卫专家司联系人:蔡顺康、胡灵山

  联系电话:010-68948899-50522

  电子邮箱:wjsjhc@safe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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